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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湖州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州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2025016A

三、招标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资质:

(一)基本资质: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二)特定条件

1. 供应商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或具有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能力的事业单位。

2. 供应商具有本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中转设施和中转处理能力(提供相关设施、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3. 外地企业需提供已在本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成交后在本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承诺书。

(三)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支持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及备选方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至2025年6月26日16:00;

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电子邮箱:cgzx@zjhzu.edu.cn;

3.采购事务中心联系人:孙老师,电话:(0572)2112239。

七、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资料格式:电子扫描件PDF格式)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法人企业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2.特定条件证明材料;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非法定代表人参与开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法定代表人本人及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签名章,并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5.最近一个季度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6.投标声明书;

7.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注:

1.上述报名材料提交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投标人迟到视为自动弃标);

(二)开标时间:2025年6月30日下午14:30

(三)投标文件投递或邮寄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和谐餐厅二楼开标室(接收人:孙老师,联系方式:0572-2112239);

(四)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和谐餐厅二楼开标室。

 注:供应商未现场参与开标,设同默认开标结果。供应商应确保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造成损坏而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湖州学院采购事务中心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5年6月30日14:30在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和谐餐厅2楼开标室开标。

采购文件下载地址:本网页左下角处点击下载。

十、业务咨询

联系电话:孙老师0572-2112239

十一、其他说明

1.本项目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采购人不接受现场报名。

2.投标人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3.本项目开标结果在湖州学院采购事务中心网站公示。

0619湖州学院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