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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学院2023-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湖州学院2023-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采购项目企业库供应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州学院2023-2024年度小额工程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XZ2023009A

三、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选择9家合格的供应商入驻湖州学院小额工程项目企业库,负责湖州学院校内小额工程项目。

五、适用范围:适用于湖州学院校内预算10万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不含特种设备维修)。

六、协议有效期:即协议签订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七、供应商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提供有效期内的所有施工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报名

(一)报名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所有工程类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需提供在供应商处缴纳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3、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或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4、最近一个季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5、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注:

1、上述报名材料提交时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与现场开标会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供查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4月25日16:00;

2、报名地点:线上报名;

3、报名邮箱:cgzx@zjhzu.edu.cn。

九、总协调人:

供应商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湖州学院小额工程项目以及后继事宜。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当,提供总协调人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采购方与其进行联络。总协调人在协议期内有人事变动,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湖州学院。▲总协调人必须由供应商的在职人员担任(须提供所在单位的任命文件及所在单位缴纳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十、付款方式:

按照具体项目合同约定执行。

十一、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3年04月26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事务中心一次性提出,采购事务中心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

十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时间

1、投递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23年04月27日下午14:30;

3、文件投递及开标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和谐餐厅2楼开标室。

十三联系方式

湖州学院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2-2112239

湖州学院小额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库供应商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