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湖院发〔2022〕1号)规定,针对采购招标、横向科研等需经常性订立合同的事项,结合业务实际,现就采购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学校采购合同一般指用学校资金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并以“湖州学院”名义签订的合同或协议。
二、签订的合同有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的,采用国家标准合同文本。没有国家标准合同文本的,一般由合同实施单位负责起草,业务归口管理单位配合。业务归口管理单位要按工作职责编制合同样本。
三、采购合同主要内容:合同双方名称;合同金额;合同货物清单(货物名称、规格、品牌、型号、配置、数量、单价)或服务清单;质量要求或服务要求;合同涉及知识产权的规定(如有);项目完成时间;验收标准;合同款支付方式(一般为验收合格后30天内全款支付;或按照双方约定);质保期(服务期)期限及要求;履约保证金(一般为合同价的2.5%)金额、留存期及退还方式:留存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退还方式为一次性退还或分次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双方的权利义务;争议解决方式(一般约定在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具体按照双方约定)。
合同签署页主要内容:合同双方名称(盖章);法定(委托)代表人(签字);单位地址(我方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银行信息(开户行名称、账号);联系人(一般为合同执行负责人);联系电话;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地点。
湖州学院银行账户信息:单位名称:湖州学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账号:1910510104023189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30500774395886K;地址、电话:湖州市学士路1号,0572-2112558。
四、采购合同份数。货物、服务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下:4份;货物、服务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工程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6份,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份数。
五、学校所有以“湖州学院”名义签订的采购合同我方签署页的签署人为学校法定(委托)代表人,并加盖“湖州学院合同专用章”;对方签署页的签署人为对方单位法定(委托)代表人,并加盖对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合同对方签署人如为委托代表人,需另附对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同对方如为公民,需另附签署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合同文本超过1页,需合同签订方加盖骑缝章。
六、学校采购合同签署权限: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署;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业务分管副校长签署;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采购合同,由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署。
七、实行项目负责人制的科研项目的采购合同,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采购合同由项目负责人签署,需另附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单位证明(证明内容:某某人为…科研项目负责人,有关该科研项目的采购合同由其签署。证明提交采购事务中心备案)。
八、合同金额5万元以下的授权自行组织项目、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下的直接采购(支付)项目,合同内容由二级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署。直接采购(支付)项目可参阅《湖州学院2021-2022年度采购目录及执行标准》(湖院办发〔2021〕14号)。
九、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需办理重大采购合同审核会签手续。会签手续由采购申报单位负责办理。
十、办理采购合同盖章手续需提交以下材料:合同文本(学校采购合同须由法务审核签字);会签单(如需);科研项目负责人证明(如需;第一次提交备案,以后不需要);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如需);工程合同需另附合同对方工程量清单(含报价)。
十一、补充协议按照《湖州学院2021-2022年度采购目录及执行标准》(湖院办发〔2021〕14号)规定执行。
十二、学校所属依法注册的非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精神和单位规定自行办理采购合同签订事项,采购管理中心不予受理。
十三、合同的履行及验收、审计、资产入库等详见《湖州学院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采购合同签订手续办理地点:湖州市学士路1号湖州学院和谐餐厅2楼210室;联系人:徐璐;电话:2112239;660065。
采购合同咨询事项:各二级单位或老师如有问题请咨询采购管理中心。联系人:徐璐;地点:和谐餐厅2楼210室;电话:2112239;660065。
采购事务中心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