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湖州学院小额项目采购实施暂行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自行组织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各部门实际,现就在校内启用小额广告及小额工程项目企业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二级学院自行采购的小额采购项目(含小额广告和小额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小额项目”)采购行为,提高招标采购工作效率,强化“小额项目”采购行为的监管,特建立供应商企业库,用于小额采购项目供应商的选取和集中统一管理。
二、适用范围
小额广告项目:单项预算金额在5万以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授权各部门或二级学院自行采购及直接采购的广告项目。
小额工程项目:单项预算金额在10万以下,由采购管理办公室授权各部门或二级学院自行采购及直接采购的工程项目。
三、采购办法
预算1万及以上的小额广告项目、预算2万及以上的小额工程项目,由申报部门填写《湖州学院采购项目申报表》(小额工程项目须根据维修实际制定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造价),交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批授权采购。原则上优先从企业库中选取3家及以上供应商,根据项目复杂程度,通过询价、平均值偏离法、最低价中标法等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中标方式视具体项目由现场抽签或其他方式决定。
预算1万以下的小额广告项目、预算2万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无需申报,采购单位原则上优先从企业库中自主选用供应商。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合规合法采购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要求,逐步规范采购行为。采购管理部门应当发挥统筹协调、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定期开展采购项目汇总检查和供应商考核工作,确保企业库启用工作执行到位。
本通知自2023年6月1日起实施。
采购事务中心
2023年5月29日